鞍山荣诺房地产中介费的收取方式是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合同约定进行的。中介费是指由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帮助买卖双方完成房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中介费是由卖方和买方按照一定比例费率各自承担的。
根据鞍山荣诺房地产市场的惯例,一般中介费是按照房屋成交总价的百分比进行收取的。而具体的收费比例则由房地产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协商决定。通常情况下,中介费的收取比例为总价的1%到2%。
以房屋成交价一百万元为例,如果双方约定的中介费比例为1%,则中介费为100万元×1% = 1万元。如果双方约定的中介费比例为2%,则中介费为100万元×2% = 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中介费是按照房屋成交总价来计算的,而不是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来计算的。所以,即使房屋成交总价较低,中介费的比例也是固定的。
另外,中介费是在房屋交易完成后一次性收取的。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会约定中介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但一般情况下,中介费的支付是在房屋交易的最后环节——签订过户手续之前进行的。买卖双方在支付中介费时一般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中介机构。
总之,鞍山荣诺房地产中介费的收取一般按照房屋成交总价的一定比例进行。具体的收费比例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合同约定而定。中介费是在房屋交易最后环节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房地产中介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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